1.目的用途
为确保U9系统中所有未审核单据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积压,能够保证材料入库及时,不影响研发、生产领料财务月底结账等工作,实际业务活动与系统能同步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U9系统的所有部门和员工,特别是与单据审核相关的财务、仓库、采购、销售、质量、制造、研发等部门。
3.名词定义
无
4.职责权限
4.1财务部:负责制定/变更/作废本制度,主导U9C系统运营。
5.作业内容
5.1单据审核时效
5.1.1所有在U9系统中生成的单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交及审核不许制单后不提交一直在系统开立状态,应当天及时删除或提交。涉及的单据及具体时效要求如下:
5.1.2制单应与实际业务同步,禁止业务已发生后补单据,如入库单:质量、仓库需见到物料实物且与入库数量相符,质量合格才能予以审批,禁止实物已到厂领用后补单据,完工入库单:必须与车辆下线同步禁止后补.
5.1.3生产订单/生产订单变更申请/完工入库单/材料出库单/出货单/收货单/委外发料单/调拨单/杂发单/杂收单/应收单/标准销售/标准采购/请款单/请购单等单据自单据生成时2小时内审批人完成审批,当日单据下班前全部审批完成。
5.1.4采购发票/委外发票:自单据生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每月底27号停止系统提交发票,需将所有提交系统的发票交到财务。
5.1.5车缝车间皮料杂发:现场人员及时登记皮尺单及皮套交接单,将纸板的交接给财务人员统计成电子版,提交仓库人员按每周车辆下线台次做杂发单出库。
5.1.6以上当月单据截止至29号全部审核完成,29号以后的单据制单日期改为次月1号,以便业务能顺利开展且不影响财务结账。
5.1.7若因特殊情况导致单据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相关部门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每月做统计提交管理部门,以便考核。表格详见“附件1”。
5.2审核责任与违规处理
5.2.1审批人有义务向上一审批人或制单人追要单据或对业务有异议的及时询问,杜绝卡在该审批环节不处理,财务催促时说上一审批人或制单人未给纸质单据(涉及流转纸质单据凭证的超时限需考核上下流转人员)
5.2.2对于未按时完成单据审核的部门或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如:对相应的单据超期审核,超期1天,一条罚款20元,超期2天,一条罚款30元,以此类推.......。(此罚款从交现金给管理部,否则工资中双倍扣除)
5.2.3财务人员将定期对单据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每月罚款进行统计提交管理部门(详见附件2),用于核定人员对待工作的态度及淘汰与晋升,以此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3附则
5.3.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
U9系统未审核单据延迟审核登记表
单据日期 单据类型 单号 金额 审批日期 审批人 未审核原因 主管签字
附件2
U9系统单据超期审批处罚明细表
单据日期 单据类型 单号 审批日期 审批人 超期审批天数 罚款金额 主管签字
6.相关表单
6.1《U9系统未审核单据延迟审核登记表》
6.2《U9系统单据超期审批处罚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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